昨天是2008年的第一天,记者1日从省质监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起,39种包装品,28类食品等全部被要求“3C”认证。春节已近,质监部门特别提醒市民,购买上述商品时请认准“QS”标志,小心买到不合格食品。
28类食品全面实施“QS”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去年全社会最为关心的商品,春节临近以食品为主的年货市场也将兴旺起来。据了解,目前我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对28大类食品全面实施 “QS”认证。
28大类食品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 (第一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 (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第二批),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第三批)。
以上28大类食品,前15大类食品凡是没有“QS”认证的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后13大类食品凡是2008年1月1日后生产的必须标注“QS”认证标志。省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称,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最高处罚为20万元,市民在选购以上食品时首先要注意是否有“QS”认证标志,其次要看保质期。
39种包装品须标 “QS”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1月1日起,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将开始实施“QS”认证。凡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产的39类包装类产品等,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注“QS”标志方才可以正常上市销售和使用。如今后市民在购买一次性口杯、快餐盒时都将看到“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塑料袋等禁止装盛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