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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调回应保质期事件 大叶茶厂人气订单双丰收

普洱茶中国 2007年7月23日
    3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分局针对“大叶”、“大益”、“普秀”、“勐库”、“平西王府”(被误为“西平王府”)五个云南普洱茶知名品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上述五个品牌普洱茶的生产厂家在产品包装上标明“保质期”。
    此事件在云南普洱茶界传扬开后,涉事大多数厂家保持沉默,似乎是对外地执法部门对普洱茶产品特性的无知表示鄙视。其中仅有勐海大叶茶厂高调作出回应,对普洱茶在良好的储存环境下“越陈越香”进行了说明。
    4月12日下午,在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正在参加首届中国普洱茶战略联盟峰会组织的普洱茶展销会的勐海大叶茶厂总经理黎琳女士,面对众多媒体记者,手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激动地说:“他们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上引用的处罚条款,与我们的情况完全就搭不上界嘛!”
    黎琳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该厂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勐海大叶茶厂生产的普洱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合格产品。黎琳女士认为,“普洱茶保质期事件”不仅是哪一个茶叶生产企业的利益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普洱茶行业是否健康发展的问题。正确应对并处理好“普洱茶保质期事件”,对普洱茶知识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科学普及,对于普洱茶产业的积极推动和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其实,武汉有关执法部门对云南普洱茶产品的“责令改正”,已经引起了云南不少普洱茶生产经营企业的注意,并受到普洱茶爱好者的关注。一些普洱茶生产企业负责人甚至将其称作针对云南普洱茶的“第三次‘猪厩茶’事件”,视为对普洱茶生产经营企业的恶意打击。
    武汉有关部门的“责令改正”和《武汉晚报》对事件的报道,在国内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反响。据悉,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及地方媒体都对此“普洱茶保质期事件”进行了报道。
    然而,这一事件在懂普洱茶的人士心中,并没有留下负面的影响,反而使被点名“责令改正”的普洱茶生产企业名声远扬。在此次普洱茶展销会现场,勐海大叶茶厂的展位前一直门庭若市,等着品茶的客商甚至需要排队才能有一个座位。不少外地客商在品尝过他们的茶后赞不绝口,纷纷表示愿意做他们的外地代理商。黎琳女士对此局面显然没有思想准备,两天后即表示:“不能再增加经销商了,我们的生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大家的要求了。”
    显然,面对外界对普洱茶的各种不实看法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云南普洱茶企业应该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而以积极的心态和方法来解决,往往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勐海大叶茶厂这次的应对态度和结果,可以成为全省普洱茶生产经营企业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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